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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出嫁之前](五)
我沒有質問未婚夫半夜到底跑到那去;也沒有告訴任何人我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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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出嫁之前](五)
我沒有質問未婚夫半夜到底跑到那去;也沒有告訴任何人我看了抽屜裡的回憶的事,我把一切放在心裡,按兵不動。

倒是未婚夫在某天晚餐接近結束時,突然神秘兮兮地宣布要帶我出門,並且不告訴其他家人要帶我去那裡,只推說是秘密,而他只想讓我知道。

晚飯後,他將我推進房裡,說:「快多穿件外套,晚上外面會冷,不要感冒了。」

「好啦好啦。」我順從地穿上外套,才走出家門,將室內鞋換成拖鞋,沒想到未婚夫又發話了:「妳不要穿拖鞋,我們要上山,穿拖鞋不好走,危險,換雙球鞋吧!」

「蛤?這麼晚了要上山?」我質疑道,但並不停下換鞋的動作。

「不要多問,跟我走就是了。」未婚夫穿上那雙沾滿泥土的外出鞋,露出神秘的笑容。

耳尖的婆婆聽到我們要去山上,急忙要我們等等,她衝進房裡,拿了兩條大披肩,交給我說:「晚上山上氣溫更低,妳短袖短褲的怎麼夠,這披肩很暖,一人一條剛剛好。」說完把我們倆緊緊地圈進她的懷裡,又道:「別玩太晚了,路上小心。」

這是我很喜歡婆婆的一個很可愛的地方,她一點也不似傳統農家婦女那種默默耕耘的內斂樸實,倒像熱情奔放的外國母親一樣,每次我們要出門前,都會給我們個擁抱,甚至親吻,要我們早點回家。

每次婆婆這麼做時,未婚夫和弟弟總是會有點害羞、不耐煩樣子,但我心裡清楚,有人等你回家的感覺,真的很好。

未婚夫發動機車,替我戴上安全帽,然後轉頭對甫跨上後座的我說:「要緊緊抱著我喔!我怕我的未婚妻不小心摔進田裡就不嫁給我了。」

「白癡欸你。」我拍了一下他的腦袋,但卻順從地緊緊擁抱著他。

騎了大約四十分鐘後,機車進入僻靜的山中小路,然後未婚夫將車停在路邊說:「接下來要用走的。」

他打開車箱,拿出一件披肩先為我披上,再拿出兩支手電筒,及一個紙袋,交給我一支手電筒後說:「這個給妳自慰用。」

我被他的話語驚地瞠目結舌,大叫道:「你說什麼啊你!」邊拿著手電筒做勢要打他。

他邊笑邊躲避我的攻擊,說:「妳想到那裡去了,我是說自我保衛的自衛,我怕妳遇到台灣黑熊啊!」

「變態。」我還是嘟起嘴,打了他一下。

他捏捏我的鼻子道:「都要嫁給我了,連這點玩笑都不能開啊!好啦好啦,別氣了,我們快走吧,不然看不到了。」然後牽起我的手。

「看什麼啊?」我好奇地問。

「看了就知道了。」他領著我彎進滿是樹叢的小路。

再走了約二十分鐘,眼前的景色突然開闊,我們竟走到一座小湖邊。

「這裡居然有湖耶!」我驚訝道。

「這裡可是我的私房景點,只有我跟我弟弟知道。」未婚夫得意的說。

「你怎麼發現的?」

「不告訴妳。」他故作神秘,然後關上他的手電筒後說:「麻煩關閉您的自衛器材。」

我打了他一下:「煩欸!」還是乖乖關閉電源。

當我的眼睛逐漸適應黑暗,發現這裡並不是全然的黑,因為黑暗中竟浮現一閃一閃的點點螢光。

「好漂亮喔!是螢火蟲耶!」我驚呼道。

「妳記不記得我們第一次約會時,看完電影後我們都不想回家,我就提議說那去Stanley Park散步好了⋯」

「然後我們就看見螢火蟲!」我搶著他的話說。

「嗯,然後我們交往後妳告訴我⋯」

「我是因為看見螢火蟲才答應你的。」我又搶走他的話。

他笑著摸摸我的頭道:「妳說妳在溫哥華來過Stanley Park這麼多次,只有跟我在一起時看見過螢火蟲,我那時就想,有一天一定要帶妳來這裡,看看真正漂亮的螢火蟲。」

我在他頰上留下一吻後說:「謝謝你,原來你這幾天半夜不睡覺,是來找螢火蟲啊。」

「妳怎麼知道?」未婚夫驚訝道。

「看你鞋子上的泥巴就知道啦,笨蛋。」

「去溫哥華後,我就沒再來過這裡了,路有點忘了,但又很想帶妳來,只好半夜偷偷出來找了。」未婚夫抓抓頭說。

「你可以帶我一起找啊!」想起那幾個夜晚的懷疑,突然覺得自己真是全世界最笨的女人。

「那樣就不叫驚喜啦,而且我還埋了時空蛋在這裡喔!妳陪我一起挖出來好不好?」他邊說邊從紙袋裡拿出一把小鏟子。

「你小時候埋的啊?好哇!」我欣喜的答應。

未婚夫領著我走到一顆大樹下,把兩支手電筒都交給我,要我為他照著,他則蹲下身子開始鏟起面前的泥土。

看著那泥土新翻過的痕跡,我在心中暗笑,明明就是最近才埋的,還騙我說是小時候埋的時空蛋。

不多時,未婚夫挖出一個已經鏽跡斑斑的鐵盒,拍拍上頭的泥土,站起身來交給我。

倒挺會裝的嘛,還找來一個這麼舊的盒子來假裝,我心想。

他取走我手上的兩支手電筒後說:「打開看看吧!」

我打開鐵盒,裡頭只有一張泛黃的圖畫紙,用藍色蠟筆寫著幾個斗大如毛毛蟲般扭曲的字,明顯就是小朋友的字跡,右下角還有未婚夫幼稚的簽名。

但那圖畫紙上兒戲般的字眼,卻惹得我熱淚盈眶。

上頭寫著:「我的願望:我要娶全世界最漂亮的女生當老婆。」

然後我聽見未婚夫輕聲說:「全世界最漂亮的女生,妳願意嫁給我嗎?」接著從口袋裡掏出一枚鑽戒,遞到我的跟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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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我會寫作文開始,我就喜歡寫作。 用文字構築故事,讓筆尖馳騁想像,創造出新的文章,我就感到快樂。 我想幫我的故事們找一個家,一個可以凝聚歡樂與善良的地方,一個可以分享的平台。 我很渺小,但我希望能在這個世界留下一點軌跡。 希望你〈妳〉會喜歡我的故事 :p
莎拉小姐愛寫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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